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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大四审通过,这部历经4次审议、与每家企业、每位劳动者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终获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值此之际,智通人才力邀《劳动合同法》起草担纲人物、国务院委托《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首席专家——常凯教授亲临东莞为广大智通客户讲解新法诞生幕前背后的缘由,让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彻底了解新法的真正缘起和目的,从而做好新法实施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面转型工作!
为此,我们定于2007年7月至10月,邀请国务院委托《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劳动法博士常凯教授及法务专家蒋四清律师来莞,为您奉献一场规模盛大的劳动法盛会,欢迎各位精英届时莅临参与、共品东莞劳动法培训史上最具价值的“智慧盛宴”!
系列主题大课预告
和谐——共赢:“《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企业发展新趋势”
暨《劳动合同法》实施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面转型
新法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中国今后劳动关系的发展和企业管理面临着重大转型,新法对于促进中国劳动关系法制化,对于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2007年9月8日,将邀请《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法博士、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企业劳动关系的战略和策略专家??常凯教授与广大企业董事长、老板共商如何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契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时间:2007年9月8日9:00?17:00
★主讲嘉宾:《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常凯教授
★ 论坛内容预告: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特点和要求 《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解读
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发展趋势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
现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成绩与缺陷
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劳动法制的新形势 关于基本指导思想的调整
在劳动法制框架下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工作内容和方式的调整
关于招聘、关于薪酬、关于绩效、关于培训 要将劳动关系管理作为HR的基础和重心
★ 价格:(含资料费、会务费、午餐费及证书费)
标准位:1580元/人(智通人才A级企业客户及智通培训学员,报名只需1200元/人);
VIP位:1880元/人(智通人才A级企业客户及智通培训学员,报名只需1580元/人);
解决——实战:《劳动合同法》下员工合同签订的新风险与新应对
《劳动合同法》作了针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企业随意解雇劳动者等现象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如何防范新规定下的合同签订风险,如何运用新的规定签订一份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用工成本和解雇成本的合同,这是摆在用人单位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法务专家将为您出谋划策、亲授秘诀。
★ 时间:2007年9月28日9:00?17:00
★ 主讲嘉宾:法务专家蒋四清律师
★ 论坛内容预告:
试用期的约定技巧 工作地点的约定技巧
劳动报酬的约定技巧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约定技巧
职业危害防护的约定技巧 培训条款的约定技巧
商业秘密保护的约定技巧
★ 价格:(含资料费、会务费、午餐费及证书费)
标准位:600元/人(智通人才A级企业客户及智通培训学员,报名只需500元/人);
VIP位:800元/人(智通人才A级企业客户及智通培训学员,报名只需600元/人);
提升——突破:《劳动合同法》下员工合同解除的新风险及新应对
合同的解除一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敏感话题。由于《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且大幅提高了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故新法下的合同解除行为应更加小心和谨慎。本课程将历数企业在解除合同问题上的种种违法现象,结合东莞之特点,依照新法的新规定,运用典型案例详细讲解合同解除的操作技巧。
★ 时间:2007年10月19日9:00?17:00
★ 主讲嘉宾:法务专家蒋四清律师
★ 论坛内容预告:
解除合同的依据选择技巧 解除合同的证据收集技巧
解除合同的通知技巧 合同解除后的工作交接技巧
合同解除时的补偿金支付技巧
★ 价格:(含资料费、会务费、午餐费及证书费)
标准位:600元/人(智通人才A级企业客户及智通培训学员,报名只需500元/人);
VIP位:800元/人(智通人才A级企业客户及智通培训学员,报名只需600元/人);
参会回执表
联系电话:0769-87078088 22501555 87078360 传真号码:0769-87078078
温馨提示:以上三个系列课程一次性购买两个或全部者,在原有课程价格的基础上可获得8.5折超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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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主讲嘉宾:常凯教授
常凯,国务院委托《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劳动法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在天津外贸学院、中国工运学院、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任教,社会任职中国劳动关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劳工组织项目顾问等。曾主持过十多项部委级、国家级和国际合作的科研项目。目前正在主持研究的课题有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向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劳工政策的转型与重构”。参与过多部劳动法律的立法过程。
主讲嘉宾:蒋四清律师
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东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双学士学位。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通过全国首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研究,受聘担任近20家企业的劳动法常年顾问,兼职东莞市智通人才全国人力资源资格认证考试客座讲师,曾多次在东莞市各大人才服务机构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方面的法律专题讲座。 |